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截至4月20日,我区有80.35万人次通过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目前,全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达118.2万人。
自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试行)》印发后,全区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病残津贴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通过信息比对认证、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现场认证、社会化服务认证等6种方式即可定期进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为12个月,认证有效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以最新认证时间作为认证有效期起算时间,不再采用以往按自然年度作为认证周期的做法。
我区不断加快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保经办服务转型升级,对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比对,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医保、法院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引导群众通过“我的宁夏”“掌上12333”等手机软件程序完成领取社保待遇认证,实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高频事项不出社区、不出村就近办理。针对高龄、行动不便又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加强适老化服务,通过入户、进养老院慰问等方式,开展暖心认证服务。今年截至4月20日,全区通过“我的宁夏”“掌上12333”app刷脸自助认证58.55万人次,通过数据比对共享认证14.1万人次,通过线下或上门等方式认证7.7万人次。(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