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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调查研究 补齐短板弱项 宁夏人社厅搭建技能人才“四梁八柱”全面助力“技能宁夏”
发表时间:2023-07-12 18:15:12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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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才聚宁夏·1134”行动,有力助推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聚焦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弱项,将2023年确定为“技能人才制度建设年”,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建制度、补短板,堵漏洞、扬优势,有序推进年初确定的12项技能人才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目前,已出台11项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技能人才政策措施,构建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五大政策制度体系”,填补了我区技能人才领域9项政策制度空白,搭建了技能人才发展“四梁八柱”,为“技能宁夏”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近日,技工院校管理“四个办法”和“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经验做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全国转发推广。

一是积极构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努力培养更多大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要求,加强自治区技能人才政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使用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24条“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将为我区未来5年乃至10年高技能人才工作提供顶层设计和发展蓝图。

二是积极构建技能人才学校培养制度体系。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加强技工院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全区技工院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技工院校“放管服”改革,建立分级管理机制,解决“怎么管”“谁来管”“管得好”和“管方向”的问题。制定印发《宁夏技工院校设立办法》《宁夏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宁夏技工院校管理办法》《宁夏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四个办法,技工院校建设管理“1 4”制度体系全面构建,构建起自治区、地级市、县(区)三级政府分级管理、行业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技工院校管理新格局。

三是积极构建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体系。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要求,加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宁夏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为培训机构“立规矩”,为经办部门“明职责”,为培训监管“聚合力”,为技能培训“提质效”,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研究出台《宁夏“金蓝领”示范性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实施“金苗”“金匠”“金雁”“金师”“金赛”五个精品培育项目,自治区每年选派20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赴外研修培训,未来五年组织“金蓝领”示范性培训不少于1000人,影响带动10000名以上高技能骨干人才,逐步形成“金字塔”型高技能人才成长梯队。

四是积极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制度体系。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要求,研究制定《宁夏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宁夏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宁夏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通过明晰申报条件、规范申报程序、建立考核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积极构建我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为技能人才载体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五是积极构建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制度体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的要求,深入实施技能激励行动。会同自治区党委人才办、财政厅、总工会修订印发《宁夏“塞上技能大师”和“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奖励办法》,为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评选开设“贯通通道”,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新职业从业的高技能人才,“奇才怪才”、独门绝技、非遗传承人及东西部协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开设“绿色通道”,建立技能等级破格晋升、职业竞赛激励、人才待遇兑现、人才奖励退出“四项机制”,民间艺人、乡村工匠等草根艺人可不受限制参评,使高技能人才奖励更加彰显“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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