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标准,明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2299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4408元。
根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对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计发基数的批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标准。
据悉,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22998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4408元;养老金计发基数为每月7953元;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每月4408元—22998元之间自主选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本人申报工资,在每月4408元—22998元之间核定;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丧葬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计发基数为每月9885元;男职工一次性护理补助金按6301元计发。(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