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照刚)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对2024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参数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我区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4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265元;村干部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265元。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和计划生育纯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奖励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
同时,我区公布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1821元、42395元和17772元,指导各地稳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工作,切实保障遗属及时、足额领取相关待遇。
来源:宁夏日报(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