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指导市县劳务派遣工作。负责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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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白宁平 电话:50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