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办发〔2021〕18号
厅属各单位,社保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结合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连同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自治区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自治区202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推进实施失业保险区级统筹的意见等3件自治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相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