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实施新时代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塞上英才”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一支长期扎根我区、引领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的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继续开展“塞上英才”评选奖励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nxrcb5099082@163.com
(二)信函: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邮编:75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话及传真:0951-5099010(传真)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8日
关于继续开展“塞上英才”评选奖励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新时代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塞上英才”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一支长期扎根我区、引领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人才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就继续开展“塞上英才”评选奖励工作制订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塞上英才”评选奖励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完善选拔制度,提高人选质量,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体系,推动建立一支德才素质优、创新创业能力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队伍,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伟大实践中。
二、选拔数量和范围
(一)选拔数量: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
(二)选拔范围:全区各行各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重点选拔聚集服务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和“六大提升行动”等重大战略部署、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担任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奉献宁夏,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业绩贡献条件。近 5 年内取得下列业绩、成果和贡献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主持自治区级以上重大课题、科研项目研究,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2.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广应用中,主持自治区级以上重大课题、科研项目研究、重大项目建设,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掌握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重大研究成果,业绩突出,得到业内认可或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旅游、法律、企业管理等现代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具有重大理论或技术创新,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带领企业创新发展,引领产业发展,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教学水平、教学和执训成果为同行公认,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区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要技术突破,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有效地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
7.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或疫情防控,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8.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技术技能方面,有突出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获得多项专利成果,具有领先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得到同行认可或取得突出经济社会效益;
10.在新业态新兴行业领域,实绩突出,贡献卓越,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11.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四、选拔办法
(一)选拔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各市、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地各部门按隶属管理原则推荐人选。自治区属单位、中央驻宁单位推荐人选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按照人选所属行业,分送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向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人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推荐人选,经党委、政府同意后,上报所在地级市人社局。所在地级市人社局请示市委人才办同意,组织专家评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推荐人选所属行业,分送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对新业态新兴行业领域推荐人选,按照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地级市人社局或自治区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形成推荐报告,连同专家评审结果、个人业绩成果一览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著等材料一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示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同意,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审、组织考察,广泛征求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择优确定人选,经厅会议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研究审定。
五、奖励措施
对自治区“塞上英才”人员,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九游会电竞的荣誉证书,每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所需经费从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同时,“塞上英才”所在单位也要在科研条件、工作环境及住房安居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治区“塞上英才”评选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确保人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专家评议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直有关部门干部人事处负责组织。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对自治区“塞上英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日常跟踪管理制度,将“塞上英才”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对出现重大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社会反应强烈、丧失基本条件者,依规取消资格,收回九游会电竞的荣誉证书,视情况追缴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三)各级党委、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塞上英才”的联系,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认真倾听、采纳意见和建议。积极创造条件,在决策咨询、科研攻关、技术指导、人才培养、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塞上英才”的专业优势、影响力,积极引导“塞上英才”珍惜荣誉,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物、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积极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弘扬他们与时俱进、科学求实、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切实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全区各项事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来,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五)自治区“塞上英才”人员在区内外流动时,须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