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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10 12:55:1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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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治欠办发〔2023〕7号


各市、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效,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就劳办发〔20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春节前,在全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坚持源头防欠、系统治欠、依法惩欠、集中清欠,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集中排查化解欠薪风险隐患,更加高效处置欠薪问题,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报酬返乡过年,坚决防范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精准排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

一是动态线上排查。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监测研判功能,运用大数据手段监测预警欠薪风险隐患,对欠薪投诉量大、工程款拨付和工资支付异常的重点行业企业,综合分析研判风险等级,实现精准摸排、提前预警,动态掌握风险底数。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用人单位主动查找纠正欠薪问题。自查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签订“无欠薪承诺书”,连同举报投诉方式一并张贴在企业或工程项目工地醒目位置,方便劳动者维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主动排查。各地要联合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全域集中排查活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首次拉网式排查并坚持定期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面精准掌握本地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

四是强化重点排查。对出现债务违约或债务风险较高的房地产企业所属项目、保交楼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摸清欠薪底数,建立台账,分析欠薪原因,提出针对性举措,明确化解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持续跟踪化解。对发生过欠薪的工程项目、加工制造业等企业加密排查频次,就地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对欠薪存量案件、难点案件要盯住不放,积极妥善化解,防止隐患“发酵”和矛盾外溢上行。

五是坚持协同治理。各地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限时办理,分类精准施策。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因转包、违法分包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度。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情况进行排查,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国资等部门要督促国企全面排查项目,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部门要统筹推进、协同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畅通维权渠道,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

一是要营造良好治欠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11月20日前,各地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广泛宣传本地投诉电话、“宁夏根治欠薪”二维码等维权渠道,确保线上线下劳动维权渠道畅通。自治区将随机抽查暗访和通报相关情况,并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请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二是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对欠薪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做好欠薪举报投诉接待,接到举报投诉后,逐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及时核清事实,收集固定证据。对属于欠薪问题的,要明确专人,及时处置,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欠薪问题的,要告知其反映渠道或救济途径。

三是要提升转办效率。各地要加强工作力量,及时办理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的线索,对不属于本辖区负责的线索要及时转办。对反映人通过信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欠薪维权渠道反映的线索,要加强甄别;对其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举报投诉,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置。

(三)依法分类处置,快速化解欠薪问题。

一是着力提升线索办理质效。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配强工作力量,成立冬季行动工作专班,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综治、网信、信访等其他举报投诉渠道欠薪线索的接收与核实处置,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信访舆情、平台线索,进行集中攻坚、妥善处置。

二是推动欠薪案件快处快结。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约谈欠薪企业,集中查办欠薪案件,依法依规快立、快结、快处。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持续优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限,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调裁结合,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

三是妥善化解突出矛盾。各地要在2023年11月29日、12月20日、2024年1月24日统一组织3次欠薪问题专项集中接访活动,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复杂疑难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举措限时解决。各地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欠薪问题专项集中接访负责领导、组成单位、时间及地点报备我办(见附件1),自治区将向社会公布。

四是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要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加大欠薪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公布力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强化司法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侦办,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最大限度推动涉欠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到位,有效解决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工会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法治教育和宣传引导,积极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加强法律援助,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应援尽援。自治区将于2024年1月20日前,集中公布一批重大欠薪典型案例,对专项行动期间,未实现“两清零”工作目标又未依法公布欠薪违法行为的涉事县区将报请自治区政府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五是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各地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整改提高,拓展行动效果。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冬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挂牌督办,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欠薪案件组织“回头看”,实行“四个倒查”(查项目工资支付落实、查根治欠薪制度落实、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查欠薪线索执法程序落实),以查案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不断夯实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临近岁末年初,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冬季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行动期间,各地每月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国家和自治区工作要求,研判欠薪风险和形势,会商解决重大欠薪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针对行业欠薪因素特点,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发挥好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好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法定职责。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要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源头整治。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工会等成员单位要对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自治区将适时采取属地政府领导主抓、自治区成员单位负责人牵头督案的“双包案”方式,强力推进全区存量欠薪案件线索化解。

(三)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防范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盯紧盯牢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对群众有反映、风险隐患较大的,要及时启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坚持欠薪舆情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做到各类舆情“日清日结”,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要采取领导包片包案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案结事了。各地级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区)工作督察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重大欠薪案件和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要及时派员实地指导,组织力量、现场督办、联动处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推动不力、欠薪线索存量较多、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报送相关材料的地区,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约谈属地政府领导;对工作中发现存在失职失责,执法不严,推诿扯皮等情形的,将通报属地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请各地级市(含所属辖区)、宁东管委会于12月30日前将冬季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及工作经验做法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请各地、各成员单位将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4年2月4日前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杨作鹏   联系电话:0951-5099279(传真)

电子邮箱:nxjczfk@163.com


附件:1.根治欠薪集中接访信息表

      2.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情况



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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