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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4-01-03 15:03:0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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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规范全区各地各行业部门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起草《实施办法》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宁夏要建成新时代人才强区和西部地区人才高地,宁夏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也不具备沿海发达地区的硬件优势,人才数量和质量远不如东部地区,必须树牢人才引进科学理念,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跨区域流动的特点,努力打造一批极具吸引力的创新平台和载体,变“孔雀东南飞”为“天下英才聚宁夏”。二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迫切需求。“三区”建设、实施“五大战略”、推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宁夏经济社会各领域迫切需要集聚一支引领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具备专业知识技能、拥有较高素质能力的人才队伍。梁言顺书记也指出,不要总想把人才绑在宁夏,要积极探索“候鸟式”聘任、“离岸式”研发、“巡回式”服务等模式,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吸引和集聚更多人才在宁创新创业。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柔性引才工作的现实需要。近些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4〕20号)《关于规范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人才组〔2015〕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实施意见》(宁科政字〔2015〕1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海外华侨华人专家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5〕168号)等政策办法,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柔性引才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短缺的局面。但现有政策较为零散,且时间已久,缺乏宏观系统的政策支撑,非常有必要从自治区层面制定出台一项综合性的政策文件,推动建立柔性引才长效机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起草过程

一是加强学习借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部署,并学习借鉴了山东、福建、海南、青海、广西等省区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

二是注重继承创新。全面梳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实施以来,各行业领域在柔性引才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既保持与原有政策有序衔接,又注重体现6号文件创新精神。

三是充分征求意见。党委人才办就《实施办法》四次召开协调会,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两次征求自治区行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县(区)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吸收采纳23条,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

三、内容框架

《实施办法(送审稿)》共七章18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1-3条),主要是制定办法的依据,阐明柔性引进人才的定义,柔性引进人才的运行机制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引进条件(第4-5条),主要是明确了柔性引进的人才个人和团队应具备的条件,引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引进途径和形式(第6-7条),系统归纳了借助各类社会关系、依托东西部及校院企地合作项目、探索市场化机制等三种引才途径,和顾问咨询、技术入股、挂职兼职、项目合作、揭榜挂帅等六种主要引才形式。

第四章,支持措施(第8条),主要从选聘特聘专家、引进创新团队、建立人才工作载体、建设“飞地”研发中心、打造候鸟型人才服务站、设立青年人才驿站、设置事业单位流动岗位、聘任名誉职务和建立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机制等9个方面明确了柔性引才的具体支持措施。

第五章,服务保障(第9-13条),主要从提升柔性引进人才荣誉感、完善引才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机制、支持参评专业技术职称、所获奖励减税免税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六章,工作机制(第14-16条),主要对全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机制做了说明,明确柔性引才工作由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细化职责,规范程序,对柔性引才工作开展定期绩效评估。

第七章,附则(第17-18条),明确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四、主要特点

《实施办法》是我区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工作出台的第一个综合性政策文件,突出顶层设计,对柔性引进人才的对象、标准、措施、管理、服务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柔性引才工作给予全面的政策支撑和系统指导。主要特点有:

一是柔性引才条件和形式更加清晰明确。《实施办法》对柔性引进的人才个人及团队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开展柔性引进人才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均做了清晰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柔性引才的三类途径和开展合作的六种方式,供引进人才单位把握标准,拓宽思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二是柔性引才支持措施更加系统具体。《实施办法》优化整合了现有的5种引才方式,并结合6号文件精神创新提出了4种引才方式,明确了9项具体支持措施,包括资金支持额度。着力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引才单位的积极性。

三是柔性引才服务保障更加周到完善。《实施办法》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暖心”服务保障方面,以提升人才认同感、荣誉感等为基础,明确通过邀请柔性引进人才开展决策咨询、提高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股权激励等措施,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图片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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