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发表时间:2024-01-15 15:05: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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