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问:工资能用实物代替货币支付吗?
发表时间:2024-02-01 14:47:5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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