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决定对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期间投资建设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领域开展“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活动。
据了解,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次年开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期限为两年。初次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在全区新增工程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的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连续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在全区新增工程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免于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次数,专项执法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各行业工作实际,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中一次性奖励相应的诚信分值;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国家和地方各类评优选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被推荐评价为“无欠薪”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者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性事件的,退出“无欠薪”工程项目名单,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奖励,按工程施工合同额3%的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存储额度不受存储上限400万元的限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根据各行业工作实际,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中一次性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审核,严把推荐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退出机制。对违反推荐标准和程序,审核把关不严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导致欠薪失信企业被推荐表扬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小贴士:推荐评价标准为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劳动用工管理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建设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监管等基础资料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健全,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开设、保证金等信息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或“宁夏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通过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以来,经属地核查确认无查实的欠薪问题,在相关部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存在欠薪隐患问题。申报时间为10月31日前,将由各地审核、推荐,统一上报。12月1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确认,对复审合格的“无欠薪”工程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文件通报表扬,并给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次性信用加分等奖励措施。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