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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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计划招募44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支教704名、支农1129名、支医501名、帮扶乡村振兴1886名、水利服务180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招募对象为2023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2023年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本次招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至7月12日18时,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注册报名。
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我区在“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年可作为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条件3年中的2年计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