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从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安排部署全区人社系统2022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要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紧扣人社改革发展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提升人社系统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大幅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要求是什么?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4号)有关要求,宁夏人社系统2020年6月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全面开展快办行动。具体要求做到“八办”,即“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上门办、就近办、一卡办、免申即办”。
三、人社政务服务窗口规范有什么新要求?
2022年人社厅印发的《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综合柜员制管理规定》,以制度化的方式明确了人社窗口业务职能、岗位设置、窗口设置、人员管理等。要求人社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快办窗口”两个特殊窗口,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5号)明确: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五、什么是乡镇(街道)赋权事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社系统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15号),为进一步完善宁夏人社系统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基层审批、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就近办”,以中宁县、青铜峡市、彭阳县为试点,从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四个方面,将经办全流程拆解,根据实际情况赋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网点20个政务服务事项,群众企业可直接在家门口就近快速办事。
六、什么是“四进两知晓”?
“四进两知晓”,即对于和企业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政策,力争做到出台后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厅,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
七、什么是“一件事一次办”?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宁夏人社系统的10个“一件事”是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失业一件事、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一件事、创业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
八、人社系统“电子证照”推行情况如何?
从2021年4月起,以自治区级政务服务窗口为试点,向中央驻宁企业、自治区属企业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发放“电子退休证”,试点单位的退休职工可直接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并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宁夏人社系统分别以银川市、石嘴山市为试点,向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新增退休人员发放电子退休证。并联合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将逐步取消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发放。我们将继续加强数据共享,分群体分层级向基层推行电子退休证,逐步实现“中央驻宁企业、自治区属企业退休职工和市、县企业退休职工”全覆盖,“增量”和“存量”全覆盖,切实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少跑路、就近办、一次办”,有效增强群众的体验感,提升服务质量。
九、什么是“厅局长走流程”?
宁夏人社系统“厅局长走流程”是指自治区人社厅属各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及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以办事企业群众身份、经办人员身份和12333接线员身份,从咨询、受理、办理、反馈、查询等全链条,及线上线下两个方面,对人社系统拟制定出台、需重点督促落实的政策措施、各类涉及群众和企业的高频事项或群众反映激烈矛盾突出的事项开展“走流程”工作。目的是为了深入基层办理地点,开展体验式办理,通过“走流程”对政策或举措涉及各环节逐一检验落实情况、可操作性、合法性等实际问题,围绕事项的办理便捷度、服务方式、办结时限等方面,真正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其中的“堵点”和痛点,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